消防安全20條 - 防火安全常識
消防平安20條
1.爸爸媽媽、師長要教育兒童養成不玩火的好習氣。任何單元不得組織未成年人撲救火警。
2.切莫亂扔煙頭和火種。
3.室內裝修裝飾不宜采用易燃可燃資料。
4.消火栓關系公共平安,切勿損壞、圈占或埋壓。
5.維護消防器材,把握常用消防器材的運用辦法。
6.切勿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共場合、乘坐公共交通器械。
7.進入公共場合要留心察看消防標記,記住松散傾向。
8.在任何狀況下都要僵持松散通道疏浚。
9.任何人發現危及公共消防平安的行為,都可向公安消防部分或值勤公安人員揭露。
10.生涯生計用火要特殊小心,火源臨近不要放置可燃、易燃物品。
11.發現煤氣泄漏,速關閥門,翻開門窗,切勿震動電器開關和運用明火。
12.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實時繕治改換。
13.電路保險絲(片)熔斷,切勿用銅線鐵線替代。
14.不克不及超負荷用電。
15.發現火警速打報警德律風 l19,消防隊救火不收費。
16.查詢火場狀況的人,應實時將火場內被圍人員及易燃易爆物品狀況通知消防人員。
17.火警襲來時要矯捷松散逃生,不要貪戀財物。
18.必需穿過濃煙逃生時,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被裹身體,捂住口鼻,切近地上。
19.身上著火,可當場打滾,或用厚重衣物包庇壓滅火苗。
20.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,可用浸濕的被褥、衣物等梗塞門縫、潑水降溫,呼救待援。